[原创]读诗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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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 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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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阶段的读诗笔记,发到这里,给论坛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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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像狗一样 秋居西吴庄(组诗)( 耳朵 )

1、金黄的稻草垛在家门口

金黄的稻草垛在家门口
高高的,像一座城堡
稻米已经入库
白花花的大米,宁静安祥

村庄之外,十里的荷塘已谢
成群结队的野鸡飞过池塘
飞到远处的森林
那里白雾茫茫

西吴庄,用稻草将秋风拒之门外
一座村庄温暖
来吧,都坐到自家的草垛前
搓揉黄金绳,搓揉秋日的阳光

2007、11、13

2、躺在草垛上看星星

躺在草垛上看星星
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用想
你看,星星如水洗一样

温暖的稻草啊
你的怀抱清香
稻草上的梦,也飘着香

2007、11、13

3、那些说笑的村里人

那些说笑的村里人
不说自家打了多少米
不说自家的米,可以卖多少钱

稻草堆积如山
打成漂亮的草绳,不知要用多少天
舒展腰身,汗水打在地上,都开了花

十多年前,西吴庄靠熬碱度日
那个时候,他们眉头紧锁
田地里的野花,也终日愁眉苦脸

2007、11、13
   
     读耳朵的诗,首先教你一招:怎么来选择诗歌中的事物和它的对应关系。

    《金黄的稻草垛在家门口》是一首非常独到的诗。读这首诗歌我们很快被吸引,被感染。这首先在于作者把自己完全放进了这样一个独特的现场。全诗共三段,第一段第一句直接切入主题:“金黄的稻草垛在家门口/高高的,像一座城堡”稻草一直是一种诗性的美丽的东西,它有粮食的外壳和气息。因为有了稻草才有了稻草外的词语,所以,作者一眼看破了这个村庄的机密。接下来作者又很逼真很自然地把稻草进行了置换:“高高的,像一座城堡。”这种置换“唰”地点亮了我们的眼睛:城堡和稻草就有了一种神秘的对应关系。诗歌在这里轰然打开。想想吧,稻草是什么?原来,稻草可以当成城堡来阅读。那么城堡作为家门口堆积起来的一种建筑多么关键,它坚固,能抵抗饥饿和寒冷,这是多么让人信赖和眷恋。所以,我们说稻草这个词语因为被作者赋予城堡这样一个概念而瞬时丰富起来,沉淀起来。

    村庄之外,十里的荷塘已谢
    成群结队的野鸡飞过池塘
    飞到远处的森林
    那里白雾茫茫
  
    第二段也有一个层次:野鸡对应的去处是森林:但森林“那里白雾茫茫”。这个句子在不经意的地方发生了微妙而不可忽视的作用,真实的现场出现了大雾这种隐蔽的世界,白茫茫遮蔽下的会有什么?这就是另一层空间,最少让我们想到那是另外一个湿润的世界,一个霜降的世界,一个只有野生飞禽才能进入的世界。所以,诗歌在这里出现了可望不可及的阅读层次,让人翘首。

    我们再读第三段,也是全诗最灿烂的部位,最和谐的部位:

    西吴庄,用稻草将秋风拒之门外
    一座村庄温暖
    来吧,都坐到自家的草垛前
    搓揉黄金绳,搓揉秋日的阳光
   
   这里展开一种更大的对应关系。西吴庄对应了一个村庄的温暖。西吴庄的村民对应了极其自然柔软的人情世态:坐到自家的草垛前“搓揉黄金绳”。这种对事物着眼非常朴实,既真实又直接,既亲切又有情态,既安静又温暖。全诗在这里达到了一种被阅读的高潮,一种愉悦在我们内心慢慢升起,全身心都得到一种放逐。
     
    耳朵的诗应该称为新田园诗。
    田园诗和农村诗或者乡土诗有一些不同。我认为,田园诗注重是一种放牧。农村题材只是圈定了写作材料,写法上侧重立足土地却又有些高蹈。乡土诗也是一种规划,是一种客居他乡的游子脱离乡村之后,却又幻想乡村的一种感恩和回望,所以很多乡土诗都写的情感重复,写法重复。这两种诗歌都存在着较深的历史性和局限性,因此,读厌倦这类诗情的人曾呼吁,要对它们进行一场彻底的诗歌革命。
    田园诗则不同。我认为,新的田园诗就应该是耳朵这种样式的,即:放牧的现场和现场里的退后。
    西吴庄是一个靠近黄河的村庄,它偏离大都市,有一段开阔的黄河,黄河北岸是一处的平原,平原的成分是沙地、树林、野草、稻谷、荷塘等。所以,这就是一个充满田园情感的现场。
    我再次说到现场。诗歌的现场是一首诗存在的宽度。诗人在场是一种理念,能让诗产生亲和力。所以,现场也就是写诗的人创造的一大批具体事物。他必须把这些具体的事物赋予名词和动词,让它们出现速度、色彩和情态。诗人在场就是说这首诗中展现的所有事物,都是他亲临的,是他参与的,是他俯视的。也是他用情感控制的。那么作为田园诗,耳朵有一种选择:即:远离喧嚣,制造宁静,体会和谐,让自己全身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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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摘取:

问:为什么说“幸福像狗一样”。这个题目太好了。
答:我交待:在村里转悠,看到村里的狗无所事事,那是一个午后,村里的狗都卧在金黄色的稻草上懒洋洋地    晒着太阳。这让我感动,只有生活富足了,狗们才会无所事事。秋后苍茫的田野里,在西吴庄,你看不到    狗们扬蹄追赶野兔的身影--但是在我小时候,这个季节,正是练狗的好时节。
    它们都懒洋洋地卧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半闭半睁。这个样子,很可爱,亦很动人。
    想想,人要是在丰收后,躺在自家的粮仓里,睡睡觉,做做梦,等候大雪降临,该有多好。
    可是,我们都没有狗幸福。
    回答完毕。

忠告:这本身就是一种脱离现实的写法,无论你多美。
      唯美有时候是一种残缺和破坏。所以,唯美是有层次的,你的唯美现在只是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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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莎


*一个老人的咳嗽


一个老人
忽然咳嗽着

他一咳嗽 他就马上闭上眼睛
他一咳嗽 他身边的一个女人就惊慌
一个老人的咳嗽
咳嗽像埋在老人身边的一个炸弹

我发现
他的咳嗽往往让我提心吊胆
每次 他一咳嗽
他就拄着他的拐杖
用另一只手掌扶住他的咳嗽

咳嗽在一个人的身上
是一个可大可小的陷井
它随时会产生
让我们在一些日子咳嗽一阵子  


*老枣树上的最后一颗枣 


老枣树站在院子里
它的枯叶都掉光了

我只发现有一颗红枣
还在空中的枝上挂着

我摘下这一颗熟透的红枣
将它轻轻地放进我的行囊

回到寄生的这一座城市
我将红枣轻放在父亲的口里

我对瘫痪的老父亲说:
这是咱家枣树上挂得最后一颗枣


*为父亲搓澡*

父亲老了,他走路
离不开一根拐杖

到浴池为父亲搓澡
我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像在雕刻父亲

他白发、驼背和失语
在生活上摇曳若一根秋草

他不让搓澡工帮他搓澡
他摇头递上一个笑意

洗澡后,他一步一步走出澡塘
我像在移动一件贵重的瓷器。

    读了他快三年的诗,唯有这三首让我喜欢,读了又读,并让我产生评议的欲望。
    第一:显然写作方式很重要。在这三首诗中,作者都采取了说的方式。说是一种表达,是告诉,是讲述,是诉说。那么既然是一种告诉,首先潜在作为写者自然有一种诉说的欲望。同时还潜在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说,你到底要说点什么
    因此,说是一种很有趣的诗歌方式。说的人面前必定要有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自然,还可以是一种概念等等。要说的人先摆正自己的姿态,从正面说可以,侧面说也可。当然还可以绕着圈子说。
    因此,说,首先要有内容。不能空洞的说,要言之有物。没有东西你说什么呢。
    第二:空洞的说让人空洞,乏味的说让人乏味。因此,说的时候不能一味的说,要讲究说的技巧。别人说过的话你再说就没有意思了。所谓好话不说三遍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说的过程就是发现的过程,创新的过程。
    第三:任何说都要体现言外之说。诗歌的说更要体现在它同时创造的隐喻和双关上。词语也行,句子也行。
    
    范红杰的这三首诗正是因为他采取了说的方式,又很注重抓住关键部位,让说沉到生活中去,因此,这三首诗充满情趣。所谓情是指情感,是作者的立场。面对衰老的父亲,作者的情感朴实,逼真,给我们的感觉好象是直接把我们带到他父亲面前,让我们一起参与了老人的咳嗽、老人对老家一颗红枣的抚摸,以及老人洗澡像移动一件贵重的瓷器。所谓趣是指意趣,是诗歌中那些活跃的东西,可以是情感,也可以是词语和句子,还可以是结构。而我们一般更喜欢词语和句子的跃动。比如:

    用另一只手掌扶住他的咳嗽
  
    咳嗽在一个人的身上
    是一个可大可小的陷井

    我只发现有一颗红枣
    还在空中的枝上挂着

    洗澡后,他一步一步走出澡塘
    我像在移动一件贵重的瓷器。

    这些句子中的字眼非常鲜活动人,让人体会到很多的景致,它在运动,产生力量,把最直接的感受传达过去,又继续深入到人的精神世界。所以,这些部位让整首诗出现了可读性。这就叫趣。


    忠告
    1、和情趣相对应的一种现象是:干巴、枯燥、缠绕、陈旧等等。所以,写诗的时候要注意避开它们。
    2、诗歌内部要有气息。气息在于句子之间的关系。
    3、试试看,能不能拒绝拟人修辞。
    4、“我”能不能少出现一次,少出现两次。n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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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


 《黄昏》

流入房间的光越来越少
眼睛随之逐渐干涸
像两口日益干旱的井
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你的苦痛
既无人赞同
也无人反对
出去走走还是继续枯坐
选择已经无关紧要

无论在沙漠里还是在海上
沙粒和水滴的孤独却都一样
或许你们拥有各自的幸福
像店铺里精心装扮的花朵
对此,我既没有理由赞同
也没有理由反对

可房间里的光越来越少
眼睛里的光也越来越少
日子像一汪无辜的湖水
日渐干涸,而这早已
不再是什么秘密

对于自己
我却仍旧缺乏经验和
准备

2007、11、12

  1、读豫北的诗不能着急,要平缓。诗歌的写作是孤独的,是寂寞的。所以,读诗的时候也是孤独的,也是寂寞的。孤独、寂寞的就像豫北的诗歌。
    黄昏就是这样,一个大男孩子在一个喧哗的都市总要迎来很多的黄昏,他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惊慌、失落、和揣测。因此,这样的黄昏有很多的“干枯”。
    2、读豫北要一句接一句读,不可断开,也不可从下一句上横空跳过去。他的诗是那种细水长流状态的。他写的细腻,轻微,不呐喊,不狂野,不使性子,也不耍心计。他只是把感觉遍布在他所有的文字,不讲述,是而是在描述。
    这就像是辨认一幅大块的油彩图画。黄昏到来,图画里的黄昏四下漫开,辐射。那些模糊的东西虽然不甚清楚,但那是一大块颜色,颜色堆积起来,形成意象,形成颜色里的运动。
   所以,豫北的黄昏有些冷,有些迟钝和徒劳。豫北的黄昏把豫北弄的无所适从。
   3、读豫北要读出其中的节奏。新诗如果没有节奏那就是散文分段,现在还有很多人对此乐此不彼。我认为好的新诗的节奏应该微妙而不剧烈,它美好地出现在句子或者段落之间,不粘连却有一种引导、对应、或者是重复的关系。所以,诗中就有了一种呼吸。
   呼吸是诗中的一种生命。是诗的运动。

忠告:

     1、动作大点。颜色重点。情感放纵起来。如何?
     2、把我当成他人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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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拉萨


●我们再跳舞吧

你给我水
我把月光和音乐揽在怀里
轻摇,更多的是起伏 

节奏,慢一点,再慢一点
已经找不到开始,就让我这样老下去
多么喜欢你弯曲的样子,像把刀
我时而幸福,时而疼痛

“我们再跳舞吧?”后来,我对着黑夜说
水和天一样的苍茫憔悴。两只白色的鸟
在湖面上各奔东西

2007、11、06

●记录

十月二十五日,工地上的一块木板把我的肩膀拉伤
他们问我痛不痛的时候,我侧过脸去

十一月二日,工地上的一枚钉子把我的鞋子刺透
我看见了地上的血,一步一步挪动着

十一月四日,工地上的一桶油漆看着我倾斜
六十元一条的裤子啊,瞪着惊异的眼睛

十一月五日,业主在工地大声的嚷嚷
我变得不会说话

十一月七日,和力工老刘在一起喝酒
他说到老家新盖的房子,腆着大肚子的老婆
一屁股的债。我猛灌了一瓶酒,摸摸薄如蝉翼的皮夹
还是偷偷预支了他三百元生活费
我们分手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红的

今夜,我对着洁白的稿子叹了口气,笑了笑
把笔扎在上面

2007、11、08

●无题

越来越习惯劣质的酒
母亲说,不能再喝了,看你越来越瘦
是啊,一样的粮食,我却选择了骨头
躺在夜色中的一小堆骨头
梦都没有

2007、11、9

    有人很奇怪地告诉我:“都说新诗不好懂,可拉萨的诗我看懂了,他写的好啊。”
    于坚曾经大概这样说过:好诗应该给多数人看懂,只是不同层次的人会在一首好诗中得到不同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好诗是一种整体感觉,是认同,是直观上的,也是深入到诗歌内部中去。

    我们怎么来读一个小人物的诗!他幸亏有了文字,所以,他才把他敏感的、委屈的、抵抗的、默认的疼痛记下来。因为他敏感所以他有强烈的个人情绪,因为他委屈,所以他能慈悲和慈爱。因为他抵抗,所以他想得到关怀和救助。因为他默认所以他才能把很多东西看的清楚,现实,因为他疼痛所以他更加觉得命运不好,觉得活着是一种消磨和拆散。

    怎样才能把诗写好,这是一个无趣的话题,也是一个困饶的话题。无疑拉萨这三首诗是写的比较好的。那么拉萨是怎么把它们写出来的呢,我想,解决这个问题就会给我们一些有意的启发:

    第一:我们从诗中得到信息是他不矫、不做。那么他为什么不矫不做呢?因为他一是没时间。没时间是一种积攒和停顿,它让你经常被诗浸润的大脑暂时离开了诗。一个长期被诗浸润的人一定要找机会离开诗多一些,客观一些。这样反而会使你以前的写作出现陌生感。请珍惜你的陌生感,它往往能出其不意改变你的诗写。另一个原因是他眼前的遭遇他很在乎,这些东西很强烈地出现在他眼前,他甚至已经愤怒了,所以,他已经顾不上去做诗,而是要直接的、果断的、粗暴地把它们传递出去。
    第二:真正的生活本身就是诗。诗有时候比生活要低一些。一个人专心与自己的伤害,他真切地出现在工地,他被工地一次一次伤害。那里满是他躲避不开的暴力。所以,《记录》这首诗我们说作者给我们看到了工地内部那些具体的钉子、颜料、等等。他选择了没有技巧,这种直接抵达的方式就在于材料的真和作者的现场。没有技巧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对技巧的提取。我们写诗的时候一旦羁绊太多,顾虑太多,无疑就会把诗写得太像诗。太像诗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巨大的破绽,
    第三:《无题》流利带有自虐的表达实际上是一种怜惜。那么诗者的自我随处可见。在自己身上发现可以伤害自己的东西目的还是为了把自己解放出来。所以,挖掘深度的时候一定要看看是不是还能往下挖。
   
    越来越习惯劣质的酒
    母亲说,不能再喝了,看你越来越瘦
    是啊,一样的粮食,我却选择了骨头
    躺在夜色中的一小堆骨头
    梦都没有

    这首小诗写的让人心惊肉跳,有一种自我毁灭,毁灭到被劣质酒精浸泡到灭顶的程度。骨头是他的形体,也是一个人内在的本质,拷打骨头是残忍的,也是歹毒的。那么当一个人 “躺在夜色中的一小堆骨头”中的时候,他的活让人恐惧。这种清醒是无奈而又必须延续下去的。

    人性!拉萨的这首诗现在已经完全进入了灵魂。尽管我很少使用灵魂这个词语。

    忠告:

    1、有什么样的生活,就有什么样的诗歌。
    2、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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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走你所有的忧伤

——致诗人食指

鲁人

诗人啊     读你的诗
我仿佛回到故乡
在故乡的春光里
聆听风中的谣曲
那是我内心久违了的一种忧伤

诗人啊    我叫你一声朋友
——可以吗
虽说你比我年长      可你的诗文
却容纳了我所有的想像

诗人啊     你不知道
多年前的一个晚上
我曾听一位路人
这样随口吟唱:
        当蜘蛛的网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为我叹息着不平和悲哀
        我哭泣着     哭泣着
        用洁白的雪花    在寒冬里写下
        —— 朋友     请相信未来

诗人啊    读你的诗
我们回到同一个故乡
坦坦荡荡的鲁西南平原上
我看到一只青色的山羊
也就像你    诗人啊
吃的是草和枯树枝
奉献的却是优质的皮张和鲜美的肉汤

诗人啊    你为谁流泪
又为谁歌唱
新世纪的第二个春天里
我走进京城南郊的一家图书自选商场
翻出一本《食指的诗》
如打开了满天的春光

食指啊食指
我未曾谋面的朋友和兄长
我用十二元钱
买走了你那本被泪水浸泡过的诗文
食指啊食指
我还真想用我十二斗的黄金
去买走你所有的忧伤

    食指是谁?你知道他吗?假如你不知道,我建议你去查查他的经历。
    鲁人是一个血性的诗者,他写给食指的诗《我要买走你所有的忧伤》,让我们领略到一种精神层面的高度煅烧和凝华。
    怎样来读一首赞美的诗,一首歌唱的诗。我想,第一要去拷打作者的情感。第二要看作者发现词语、组合词语的能力。
    首先,鲁人的情感绵长而低迷。他对食指是面对面倾诉,倾诉诗人对他的影响,并背诵出诗人的句子。所以,他的情感真实而强烈。他对食指充满了敬仰、爱戴、怜惜之情。他几乎用拥抱的姿态去接近他。
    这竟然让我想到《大堰河,我的保姆》诗里的情感情感。诗句直接,带有韵律,一唱一叹,情感越来越集中,越来越脱离物质。这种不带一点尘埃的东西能够让人远离粗俗。
   作为新诗来说,对于歌颂的诗歌赞美的诗歌尤其是更要注意避免大词,套词和高蹈。鲁人在诗中一直依赖真实的情感,但光靠情感显然是不够的。所以,鲁人在诗的结尾处意外地大笔一挥,掷出了强有力的十二斗黄金:

    我还真想用我十二斗的黄金
    去买走你所有的忧伤

   这两个句子立马把诗带到了一个高度,句子内部形成一种对比,一种物质和精神的对比,也是精神和精神的对比。我认为这两个句子让诗歌突然陡峭起来,陡峭到所有的读者都在对它注目。并感动。
   这也是一种大。这种大写的如此奇妙,如此磊落,如此有形状,实在是妙手偶得,是智慧、灵感、和情感的浑然天成。

   忠告:
   1、拒绝大词,套词和陈旧。你一不小心就会掉它的陷阱。
   2、歌颂的时候一定不要直着嗓子喊叫,那很浪费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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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蝈蝈


【9】五月的丛林

这是一个充满纠葛的世界
藤缠树,树缠藤
风缠着簌簌的声音
我缠着柔软易脆的小径
在故乡最隐秘的部位缓缓攀登

总有荆棘,花草,或昆虫
想曳住,我的衣角,我的羽毛
还有一树的星白,突然泼下来
令我,猝不及防
春与夏的边缘,像故乡的裙裾
迷乱,而光芒浑浊
每一个细微的部位,都很眩目
都会构成致命的伤

就这样穿越我一生的丛林
静静地体味最细小的新生和腐烂
体味一种声音在我骨骼的深处
浸润,再徐徐展开

(2007、5、27)


【10】飞山,飞翔

这是一座会飞的山。我盘旋而上,如鹰在天空里
春天在远远的靖州平原。油菜花金黄色的涛声
撞上飞山,溅起漫山的野花。野花,野着性子
在细叶间,模仿虫鸣。在飞山,练习飞翔

午后,光的碎片也在飞翔。碎片划开白云洞
飞奔而下的细流,是洞的硬伤,也是飞瀑的硬伤
是春天的硬伤,也是我的硬伤。怎么我就
突然地想起了母亲。孤零零地躺在,千山之外的

油菜花丛里。母亲三十出头就离开了我们
正是金黄色的年龄,和油菜花一样
油菜花一样的母亲,每年都要种大片的油菜
她喜欢那金子一般的颜色,更喜欢蜜蜂的飞翔

她常常把锄头搁在田间地头。出神地想象飞翔的
姿势。先是蜜蜂的,然后是她自己的,再就是她的
儿女们的。她眼里的飞翔也是金黄色的,她眼里的
儿女也是金黄色的,她的整个世界都裹着金黄色

然后,她去了一个金黄色的天国。用她金黄色的
翅膀,完成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飞翔。想到这里
我已盘旋到飞山的顶上。平原和油菜花离我太远了
只有天国里的母亲离我最近,只有飞翔离我最近

(2007、3、15)

    湖南蝈蝈的诗是美妙的,是充满事物的,也是值得探究的。
    《五月的丛林》作者开笔就说它是充满纠葛的世界。纠葛这个词语让人顿时脱离了丛林环境,进入到一种人性猜测的现场,这是一种有趣的写法。在下边的纠缠中,作者也成了一个纠缠者,所以,他“在故乡最隐秘的部位缓缓攀登”。那么,我不禁要问:这里的最隐蔽部位是什么部位?

    诗歌应该是公开的,我认为它的公开恰好在于它所创造的隐蔽部位。就像这首诗中说到的隐秘部位,丛林过后,故乡的小路澄净在眼前,我们走到这个地方会不自觉停下来去洞察一番、摸索一番。那么故乡最隐秘的部位显然并不仅仅是一条有形的小路,但它把我们引领到这里后就很神奇地散开了。

    总有荆棘,花草,或昆虫
    想曳住,我的衣角,我的羽毛
    还有一树的星白,突然泼下来
    令我,猝不及防
    春与夏的边缘,像故乡的裙裾
    迷乱,而光芒浑浊
    每一个细微的部位,都很眩目
    都会构成致命的伤
    
    这是一段继续“纠缠”却很有特质的描述。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荆棘、花草、昆虫把一个回乡的人团团包围。我们注意到“一树的星白,突然泼下来”,这种响动显然是一种“通感”,树的形态和星星的白光美丽的融合在一起。这些东西都在加深一种感觉:即:逼近乡村。
    下边的句子中出现一个含糊的亮点:“光芒浑浊/每一个细微的部位,都很眩目/都会构成致命的伤”。光芒有浑浊的吗,当然有!作者说它有它就有。现在这浑浊的光芒已经恰好出现。但它的浑浊不等于它照耀的浑浊。它反而照耀的很“眩目”,以至于“都会构成致命的伤”。在这里作者完成了对故乡的一次亲近。这种亲近首先来源与外物,而后切入到精神。

    就这样穿越我一生的丛林
    静静地体味最细小的新生和腐烂
    体味一种声音在我骨骼的深处
    浸润,再徐徐展开

    在这里,五月的森林到底是什么?以至于作者静静在其中体会着“最细小的新生和腐烂”。这种鲜美的小句子就像一把明晃晃的小刀,锋利、湿润,在一个人的骨头缝隙霍霍地到处游走。作为新诗的自由性来说,文字的组合总是存在着巨大契机和冒险,但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契机和冒险,文字才有了游走和碰撞的娱乐性,趣味性。它创造出来的现实效果却又那么彻底、通透。

    《飞山,飞翔》是一首怀念母亲的诗歌,和母亲融合在一起的是三月的油菜花。在这首诗里我关注的是作者连续地使用了好几个金黄色。尤其是金黄到

    “她眼里的飞翔也是金黄色的,她眼里的
     儿女也是金黄色的,她的整个世界都裹着金黄色
    
    这样拼命加大色彩是出于一种怀念,怀念的烈度几乎达到疯狂程度。那么作者有一种冲动就是,要把情感发作起来,写到极限。因此,他在母亲的金黄色上一路狂奔,让母亲的金黄色永远不停止。这就是让一些不可能的事情出现可能,并沿着这种可能性大胆地深入,打破局限,以期待出现密集而浑然的诗歌现场。


    忠告:
    1、词语多了容易套进去,因此,要给诗句留出空隙。
    2、张力是创造出来的,是很严肃创造出来的,因此,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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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风

建筑工人 

明媚的四月之春 
阳光有些刺眼 
有一座正在施工的楼房 
铺着砖红的楼顶 
砖红的瓦片 
泛着黯然的光 

有一位民工兄弟 
盘坐在光滑的楼顶上 
四处观望 
看疾走的路人和车 
楼顶已完成了体制的要求 
他悠闲地抽着烟,同时 
安享阳光 
毫不理会风沙的过往 

我停住脚步 
不免有些担心 
如此危险的行当 
他干得从容不迫 
象一只小鸟悬在半空中 
如果跌在地上 
仍然是一只小鸟 
羽毛脱落的小鸟 
光着膀子的脊梁。

    段风的这首《建筑工人》可以读上一读。
    这首诗写的简单,清晰。一个建筑工人盘坐在光滑的楼顶“四处观望 /看疾走的路人和车”还“ 悠闲地抽着烟”这种情景被一个过路的人看到,这个过路人对他的评价是“他干得从容不迫/象一只小鸟悬在半空中”。这个人不由得把自己写到了诗歌里,并展开想象:假如这个建筑工人跌在地上/依然是一只小鸟/羽毛脱落的小鸟 /光着膀子的脊梁。到这里作者完成了一首诗歌。
    诗歌要写简单其实不容易,因为我们在写诗以前总要搞的很复杂。甚至会把现场写变形,把意图写到意图之外,出现写的和想的是两码事。那么怎样才能把诗写简单,我想最好的就是看到什么就写什么,怎么想就怎么写。
    体现在句子上就是少用修饰,少装潢。一个词语就是一个诗歌符号,符号多了,符号串着符号,符号套着符号,给人眼花缭乱,形成堆积重叠和积压,那么,句子就会负重。出现不集中,不抵达的遭遇。一个句子如果就那么麻烦,诗歌就真的读不起来了。
    段风的这首先诗歌情感朴素,真诚。他对建筑工人的担心是大众的担心。他对建筑工人的描述典型、形象。他最后的描述达到了一次语言上的高度:那就是

    如果跌在地上 
    仍然是一只小鸟 
    羽毛脱落的小鸟 
    光着膀子的脊梁

    这实际上是一种经验上的东西。羽毛脱落和光着膀子是一种连续的描述,暗示一种死亡的悲悯、赤裸、和潮湿,以及微微发热。因此,在这里诗歌其实是活的,是值得回味的。

忠告:

1、诗歌太浅白容易出现一览无余的场面,让读者的感觉提前到达,甚至先于诗歌到达。
2、显然缠绕也不好,缠绕是指形容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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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到过西藏》

          张铧

转经筒不转
是她的脸在转
我没有到过西藏
不知道这些纵横交错的皱纹间
哪里长青稞
哪里放牦牛
但是,有一点我看清了
她的头上
顶着青藏高原

    这是一首写西藏图片的诗。图片如下:

     这首小诗有三大美。
    “转经筒不转/她的脸在转”这是一句奇特的转换,转和不转都走到了事物的反面,有一种逆向和倒置之大美。此为一好。
    “纵横交错的皱纹间”,竟然可以长青稞,也可以放牧牦牛。这是第二大美。所以,她直接就是大地的化身了,就是独特的高原了。因此,她的皱纹是一种纵横,是一种沟壑。这种提升来的直接,彻底,给人一种沉进去的感觉。
    “她的头上/顶着顶着青藏高原”这是第三大美。让她恢复具体到女性,具体的小我。所以,她才有了头上,也有了“顶着”这个具体而永恒的动作。
    如此一首小诗颇有大势,难得。


《看一粒种子苏醒》

    文若竹风

一张标志的脸
刻着雕塑的表情
肃穆,朴实,渴望
谁的经文在唱
风翻开扉页
第一粒种子苏醒
西藏

蹲踞成纹
小心地掩盖一些忧伤
瞳仁和天空一样干净
可是,我看不清它的宽度
手上,经筒慢旋
一些声音提速


    这首小诗的题目很美:《看一粒种子苏醒》。有趣的是下边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但谁是一粒种子呢?是那位80多岁的老奶奶吗?像又不像。说她像是因为写诗的人面对的是她,除了她没别人。说她不像是因为她的确是有些老,老到不会再发芽。因此,这种意念上的种子又是离开具体人的意念,回到所有的人中间去。就像一块泥土回到所有的泥土中去。而“苏醒”是个互动性的概念,苏醒的不仅仅是那个拿转经筒的老奶奶,还有作者。作者是因为看到了她也不自觉地在内心苏醒过来。等等。
    诗歌中值得注目的是第一段的后两句:

    第一粒种子苏醒
    西藏

    同时提前注意的应该是第一句的前三个字:第一粒。这种筛选是为了突出单个、跳离群体。所以,这张脸被作者反复打磨,转动,并搁在最早在高的那块地盘上。
   后一段的“瞳仁”是个字眼,是那张脸上的瞳仁,作者对它进行了猜测:“我看不清它的宽度”。这样写的确很有宽度,让人振作。另外把瞳仁写宽也是一种智慧,是灵感的突然降临,因为这里有一种反差和对比,作者的思考在这里发生了灵活的转变。

   经筒是一件具体而富有隐喻的事物,它的转动首先是一种情理上的东西。在这里,顺着转经筒这个的方向,作者打开了诗歌:一些声音在提速。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我个人很喜欢,因为到了这里诗歌忽然跳跃到了另一个层面,出现了更高更宽的境界。也许,诗歌很多时候就需要这种说不清的东西来产生距离和陌生感。因此,在写诗的时候有一个技巧:那就是离开事物,站到它的更多侧面,从更高更远的地方打量它。所以,诗歌有时候需要退后,再退后。




本贴于2008-05-25 09:20:46在 乐趣 诗歌文学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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